星期日, 5月 02, 2010

自己簽的合約

那天,三姍和俏媽咪一起出門,看到有人開著一輛很棒的Benz,她說:「以後我要開BMW。」俏媽咪說;「妳只要幫我買一輛Lexus就可以了。」

第二天,二妞和俏媽咪去加油,看到前面開的是Benz,俏媽咪說:「三姍說她以後要開BMW,她要買Lexus給我。」二妞:「我想要開Benz。」

隔了幾天一起去上學的路上,提起這件事。俏媽咪又再次強調:「你們只要買Lexus給媽咪就可以了!」

二妞:「我已經要負責媽咪$2000美金的衣著了,沒辦法再負責車子了。」三姍:「我要提供夏天的海邊度假屋和冬天的滑雪度假屋,也很多了耶。那車子的事就交給姐姐吧!」於是不在現場的大娃,就被陷害了。

俏媽咪:「妳們說的這些話,媽咪應該要來和你們簽一份合約,免得以後妳們不認賬。」
三姍:「可是我還未滿18歲,還不能簽合約。」以為逃得掉,哼!哼!
俏媽咪:「找妳的監護人代簽就可以了。」
三姍:「那不就是妳嗎?那妳要什麼都自己簽就好了嘛!」

三姍寶貝不愧是要當律師的料,反應超級快又古靈精怪!
哈!哈!哈!我們一車大笑著上學去,My babies really make my day.

今天吃晚飯時,二妞說三姍很自私,怕孩子太麻煩、太花錢,就不想生小孩,以後住在自己美麗的海邊大房子裡,就只有和他有錢又英俊的老公、一隻貓和一隻狗。

俏媽咪說:「這樣以後就沒人給妳度假屋住、沒有人幫妳開烘培店、沒人買好車給妳開哦。」烘培店是三姍給俏媽咪的大禮物 (在這裡的後記裡)。
三姍立刻跟以前沒有參與討論的大娃說:「對了, 姐,妳以後要買Lexu給媽咪開。」
大娃:「為什麽?我都還不知道以後呢!?」一副無辜、無奈的表情。

有夢最美,俏媽咪就這麼無怨無悔地,活在寶貝們為俏媽咪編織的美麗夢想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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